
行政院今(9)日公布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調增規劃,針對中重度失能者提高補助金額,並調整補助計算方式,希望減輕家庭長期照顧的經濟負擔。
👉補助提高到多少?
原本每月最高補助 1萬元,提高至每月最高 1萬5,000元;每年最高補助也從 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,一年最多增加6萬元
👉 哪些人符合補助資格?
入住符合規定的住宿式機構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✔️ 經長照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
✔️ 符合相關規定的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
其中,原本已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、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,原有補助維持不變,中央再加碼每月5,000元住宿費補助。
👉補助改為「按月認列」
過去必須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,符合資格後再一次核發。
新制改為按月計算,只要當月實際入住天數達該月日曆天數1/2以上,就認列1個月,讓補助更貼近實際入住情形。
👉什麼時候開始?
📅 9月14日起受理申請,而且補助額度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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